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秀根)众所周知,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行车道更是不能随便停车。车辆因故障或交通事故停在主车道和应急车道时必须严格按规范布控,如在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否则会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宁洛高速528KM处时,发现有一辆鲁P牌照的大货车停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既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车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见状立即拉响警笛,在车辆后方进行示警布控,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巡逻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货车驾驶室司机不见踪影。民警围绕货车转了一圈,才发现一人从车底钻了出来。原来他就是货车司机,正躺在车后面进行维修。这辆货车从舞阳出发,前往漯河,在行驶至该路段时,突然发生了故障。司机只把车辆往右边靠了靠,就一头钻到车后面查看故障,根本没想到危险的存在。
由于高速公路车辆多速度快,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司机的这种危险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根据大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警示灯光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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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14点10分左右,正值上班午高峰,漯河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人民路中队机动小组人员由西向东巡逻至人民路汽车站时,发现右侧机动车道发生堵塞,机动组人员王尚、李阳阳、田浩杰下车前去了解情况。
在高速上驾车行驶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切勿分心、晃神,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时刻保持警惕,平安出行。一个走神,后果可能很严重。
有不少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经常会看手机、喝水、吃东西,偶尔还会换张CD听听音乐,可就是这些不经意的小动作,就可能导致大事故。
3月22日早上7时17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宁洛高速公路539KM+100M(平顶山方向)处发生一起轿车追尾大货车的交通事故,小轿车车头撞烂,安全气囊全部弹出,万幸没有受伤。
一辆核定总质量为36吨的车辆,装满货物后总质量竟达到了104.6吨,超载百分比达到191%。近日,漯河市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和舞阳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
1月05日14时10分许,宁洛高速公路553公里(漯河段)发生一起面包车追尾大车的交通事故,面包车车头严重撞毁,万幸没有人员受伤。
1月2日,一辆红色货车违法停在宁洛高速漯河西下站匝道口,车辆从其旁边呼啸而过,驾驶员就因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停车被处罚。
12月24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重监办民警对绿荫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主管人员进行约谈,并依法对其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处罚。
司机为避让一只突然闯入路中的小动物,导致小货车失控掉进路边沟里,车辆撞到树木严重变形,车上3人被困车内。
12月18日上午08点53分左右,在宁洛高速漯河段(南半幅)537公里+300米处,一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货车未观察后方行车道上是否有车辆,起步后直接驶入行车道,后方一辆客车因躲避不及与其相撞,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