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本是一起两车相撞的小事故,并且其中一名司机还喝了酒,应该是“证据确凿”,万万没想到,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事情却有了大反转,交通事故更是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2019年9月9日凌晨2时许,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两车发生碰撞,请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车与一辆白色奇瑞车相撞。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奇瑞车司机浑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随即将其控制,并被带回大队进行调查。后经抽血检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9mg/100ml,已构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至此该起事故似乎很正常,可是随着对双方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的进一步调查,该起所谓的“交通事故”却很不正常!
原来宝马车司机朱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前。发现两个人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步态摇晃应该是喝了酒,上了该奇瑞车后驾车离去。朱某某便与同车的车主商量驾车撞一下该奇瑞车,车主宋某某表示同意后,朱某某便驾车跟随奇瑞车。宝马车一路跟车从市区螺湾小镇小区由东向西左转到五一路南段后,又从五一路右转上南环路,行驶至泰山路口铁路附近时与奇瑞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奇瑞车司机下车说自己喝酒了,换个司机报个保险吧,宝马车司机朱某某不同意,表示让奇瑞车司机拿钱了事,商量不通的情况下,朱某某便报了警。
据奇瑞车司机于某某供述,事发当晚,其与朋友在马路街八食堂附近聚餐,席间饮有白酒和啤酒,随后驾车返回。于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拘役6个月以下且五年内不得考证的惨重代价。
经查,宝马车司机朱某某尾随奇瑞车一段距离后,在两车距离较近时不是躲避,而是故意左打方向使两车相撞,并借对方酒驾行为,企图敲诈而触犯刑法。
目前,朱某某其因涉嫌寻衅滋事,该“事故”已被干河陈派出所立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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