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闫晴 刘海涛)“多亏了你们检察院的同志啊,要不我和孩子们的日子真没法过了……”日前,漯河市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8万元。接过救助款,一直鞠躬感谢的老人泣不成声。
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庞某因感情问题与妻子陈某发生争执,失手将陈某掐死。2018年5月21日,漯河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庞某提起公诉。7月19日,庞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人者被绳之以法,却留下了两个仅6岁和12岁的孩子,只得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但两个老人年老体弱,经济条件本就拮据,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漯河市检察院控申处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联系老人及其亲属,帮助他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漯河市检察院按照最高额度申报,向市政法委争取到了5.8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救助金到位后,漯河市院控申处干警立即赶往当事人家中,向其发放了救助金,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在老人家中,漯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申少林鼓励孩子认真学习,听爷爷奶奶的话,好好长大成才。并给他们送去了书包和文具等学习用品。
同时,漯河市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方法,提升司法救助办案效果。在多次接触中,办案人员了解到因家庭的重大变故给两个孩子造成了巨大心理伤害,专门为其指定了一名心理咨询师,持续通过心理减压帮助其减轻心理压力,疏导家庭变故带来的不良情绪。在了解到其家庭收入微薄,房屋年久失修的情况后,又主动联系基层组织,为其申报了低保和危房改造项目。
近年来,漯河市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沟通联系群众的作用,2016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7件,受救助对象62人,发放救助金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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