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闫晴)“11月29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检察院获悉,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永山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并于27日在北京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并作为河南省唯一一名个人先进代表,受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的亲切接见。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在迎接李永山载誉归来的座谈会上说,李永山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近20年来坚持公正执法,把法律监督职能、追求公平正义的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李永山获得这个荣誉是实至名归,是对基层一线办案干警的正确评价。这项荣誉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光荣,也是基层一线办案同志的光荣,更是漯河市两级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光荣。他希望李永山,继续保持状态,再接再厉,在荣誉面前更进一步。他还勉励大家认真学习李永山兢兢业业,认真奉献的精神,在两级检察院掀起向李永山同志学习的热潮。
据悉,从事侦查监督工作18年来,李永山始终战斗在批捕第一线,参与、办理案件1000余起,定性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他追捕的刘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向某银行提出的检察建议,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他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公平正义的“守护人”、迷途者的“引路人”、疑难杂症的“献计人”、规范执法的“预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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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检察院获悉,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永山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10月24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永山,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据悉,这也是漯河市检察系统转隶后个人获得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