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秀根)为了给车上的小孩解手,车主竟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不料被巡逻的交警遇到,逮了个正着。8月13日,在G36宁洛高速上行线505km处,一男子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被交警处罚。
当日15时49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G36宁洛高速上行线505km处时,发现一辆货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车辆看去并不像发生了故障,车后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停车上前查看。
当民警走到货车旁时,发现副驾驶室的门开着,一个小朋友在车头前面解手。看到民警走近,男子赶忙从驾驶室下来。“在开车的时候,孩子突然说内急,孩子急的要哭,才停车的。”男子解释道。民警告知男子遇到这种情况要到服务区解决,不能随便停在应急车道上,同时解释了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是用于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停车以及专为救险所用的车道,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听了民警的解释,司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险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后并保证以后提高安全意识,不在高速上乱停车。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司机作出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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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宁洛高速漯河段511KM+00M由西往东方向转京港澳高速武汉方向出口就发生了一起非常惊险的交通事故,万幸没有人员受伤。
9月7日凌晨,宁洛高速高速漯河段,一货车突然撞向前方正常行驶的货车,万幸的是驾驶员只受点皮外伤。
9月2日上午,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宁洛高速漯河段(南半幅)513公里处时,因突然爆胎被迫停在应急车道上,所幸遇到热心民警为驾驶员卢某更换了轮胎,解了其所难。
8月27日下午,秦某来到漯河市公安局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处理了25日晚上在宁洛高速上发生的撞护栏事故。
8月18日上午,宁洛高速漯河段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轮突然爆胎,车辆失控碰撞路边护栏,车载货物(机械配件)撒落一地,坐于副驾驶的年轻男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万幸的是只是受点皮外伤。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行车道更是不能随便停车。车辆因故障或交通事故停在主车道和应急车道时必须严格按规范布控,如在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否则会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8月10日上午,漯河高速交警查获了一起,因司机犯困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休息的违章事件。
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实现快速通行、通行费95折优惠、享受各项惠民政策、节省燃油消耗、减少尾气排放……8月10日至11日,诚意满满的漯河市高速公路ETC推广宣传活动将在该市人民会堂与广大市民见面。
8月6日,一辆拉收割机货车由于速度过快,急刹车后导致车辆侧翻到中央隔离护栏中,幸无人员伤亡。漯河高速交警及时赶到,快速清理事故现场,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