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 夏婷婷)6月29日16时10分许,漯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漯河市区衡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三轮车驾驶员已被救护车拉走救治,只有轿车驾驶员赵某在现场。
“我沿衡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漓江路口时,看到正好是绿灯,就继续行驶准备通过路口,却突然感觉到车子咯噔了一下!”赵某给民警说,他从左侧后视镜里看到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就马上停车拨打了120和110。
勘查完现场,民警赶到医院找到了三轮车驾驶员娄某。65岁的娄某说:“我当时开着电动三轮车带着孙子,沿漓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衡山路口中间处时,被一辆白色轿车挂倒”。民警问她:“你进入路口之前,对面是红灯还是绿灯?”娄某答道:“我感觉是绿灯”。
对双方驾驶员询问结束后,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路口的监控完整清晰地将事故过程记录了下来,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路口停止线时,其对面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但是她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最终与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手臂骨折、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2日,民警在大队向娄某的家属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并表示,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上道路行驶一定要遵章守法,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当天,开发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向事故双方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娄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造成该事故的发生,依法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司机赵某无责任;对娄某闯红灯的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
民警再次向双方耐心、详细地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表示,如对此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娄某家属对事故责任认定表示认可,不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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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漯河市三院门诊大厅发生一件暖心事,一位没有家属陪同的高龄老人,在医院门诊、收费处和药房之间徘徊,由于年迈,老人腿脚不稳,也看不清字,行动非常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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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15时30分左右,漯河市交通路老桥南岗李腾龙正在路口执勤,突然听到路口附近一声巨响,寻声望去,只见交通路与滨河路口东20米处,一位老人连人带车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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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16点30分,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大郭派出所执勤民警韩红涛接到热心群众的报警电话称,大郭镇纸坊村有一位走失老人,不知道家是哪里的。韩红涛接警后立刻带领执勤民警李阳、辅警张帅龙赶往现场。
“你叫什么名字啊?”“老伴是谁啊?”“家是哪里的啊?”面对民警的询问,老人神情呆滞,言语模糊,对于民警的问题是一问三不知,这可急坏了周围的热心群众,七嘴八舌的向民警建言建策。
4月17日晚18时许,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大郭派出所民警韩红涛、李阳接到报警电话称,辖区谷庄谷某放在家中卧室内的一万七千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电话后,韩红涛一边叮嘱报警人保持现场痕迹,无关人员不要随意进出被盗房间,同时和值班民警李阳等人火速赶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