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请出示您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好的,请正视镜头。”日前,在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大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一位市民在处理自己的两条违章信息时,窗口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人脸识别,确认是持驾驶证本人,才办理了有关业务。
据了解,从今年5月20日开始,漯河市全面启动处理交通违法执行人脸识别认证,交通违法当事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违法。违法处理窗口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处理人与其所出示证件的一致性。人脸识别的影像资料具有留存功能,这使违法处理档案更加规范,确保可溯可查。信息比对或者民警审核不一致的,不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处理交通违法,能更加严格、精准地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可有效防止买分卖分、套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处理交通违法过程合理合法。截至目前,漯河市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制止了两起持假证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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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漯河市交警支队在黄河路泰山路口、嵩山路辽河路口、淞江路黄山路口、交通路人民路口、人民路泰山路口、湘江路五一路口设立6个“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学习点”,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3月11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法院民事三团队员额法官蔡强运用“智慧庭审”平台“隔空”开庭,庭审中力促各方当事人达到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同意在5日内将12000元转给黄某某,高效快捷的庭审模式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月5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输入,打好疫情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5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实行交通管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漯河市召陵区公路管理局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做最美“逆行者”,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漯河市召陵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快速行动,紧急集结,与多部门联合作战,率先打响了疫情防控“第一枪”。
一辆核定总质量为36吨的车辆,装满货物后总质量竟达到了104.6吨,超载百分比达到191%。近日,漯河市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和舞阳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
12月26日上午,一名30岁左右的男青年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找到于红旗警官,态度诚恳地说:“警官,我是来自首的……”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人员逃逸,警方发布悬赏通告。
本是一起两车相撞的小事故,并且其中一名司机还喝了酒,应该是“证据确凿”,万万没想到,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事情却有了大反转,交通事故更是升级成了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