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刘聪敏)12月26日上午,一名30岁左右的男青年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找到于红旗警官,态度诚恳地说:“警官,我是来自首的……”
原来,12月3日15时许,在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一中门口处,一辆三轮电动车与一辆两轮电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轮电车车方车损人伤,肇事三轮电车驾驶人陪同伤者去医院后逃逸。正在值班的召陵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故事中队民警于红旗接警后迅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安抚伤者,并立即着手找寻肇事的三轮电车驾驶人。民警在医院调查、现场勘查、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和走访群众后,在继续扩大范围寻找肇事逃逸当事人的同时,联系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两天后,三轮电车驾驶人赵某(男,29岁,漯河市人)委托朋友联系到于警官,说自己家里有重病号在外地就医,等情况稳定后马上就来自首。
在交巡大队,赵某说,12月3日出事后,自己和骑两轮电车的女子一起去了医院,见对方一直在打电话,加上自己家里一个重病号急需就医,就先走了。后来听朋友说微信公众号发了图像在找自己,就委托朋友先和交警队联系,自己赶快回来自首。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真是后悔莫及,自己愿意配合民警积极处理此事。12月26日下午4时许,在民警的努力协调下,事故双方终于达成谅解,赵某赔偿对方医药费、车损费、误工费,并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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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早上5时40分,漯河召陵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到110指令,辖区漯上路万金一中后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2019年5月23日上午7时50分许,京港澳高速漯河站出口涵洞东100米处,一辆老人骑自行车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黑色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当即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