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蒙乐 通讯员 史帅 李玉峰)4月28日下午,漯河市组织召开“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新闻发布会。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3月31日,该市已经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设置移交过渡期为一个月,过渡期满自2020年5月1日起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
此次“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是漯河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立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通过职能移交,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意识,净化城市空间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自2020年5月1日起,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按指示停放、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骑泊位,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等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查处;对不按规定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城管执法人员可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指定的停车场;积极宣传引导沿街单位、门店、住户人员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门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具体执法流程为:第一步违停信息采集。执法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市公安局进行技术支持,提供违停车主信息。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审核后将违停信息录入漯河市停车秩序管理系统。
第二步罚款收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嵩山路大厅42、43、44窗口及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收费服务点窗口查询处理违停、缴纳罚款,市区部分银行网点也可缴纳罚款。
第三步罚款催缴。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首先通过手机短信提醒违停车主接受处理。对不接受处理的车主,采取电话和短信催告;通过催告仍未接受处理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违停车主将作为失信人员列入诚信黑名单。公职人员发生违停行为不积极处理的,除承担以上后果外,该行为还将影响其工作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等。另外对于违停车主不接受处理且再次违停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我们将依法将车辆拖离现场。
下一步,漯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根据职能划转,加强违法停车行为查处力度,同时与公安局沟通规范科学施划城市道路停车路段及泊位,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促进漯河市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映象网漯河新闻热线:166 5088 6886,投稿邮箱:luohe@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漯河市嵩山路二高岗执勤交警乔磊在晚高峰执勤期间,发现一男子步履蹒跚且手捂着头看起来十分异常,便立刻上前查看。
6月2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莲花镇拐子王村村民代表杨海成来到该市城管局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送来一面绣有“情系百姓 人民公仆”的锦旗,对驻村干部丁珂驻村工作所做实事、好事表示感谢。
2020年漯河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知识志愿宣讲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启动后,在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的支持下,作为承办单位的漯河水文局志愿服务队迅速行动起来,抓住现阶段宣传有利时机,从5月24日至6月1日走进该市13所学校和社区开展防溺水知识宣讲。
6月1日9时许,随着漯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进的一声令下,参加主体超千家、商品种类超1800种、发行消费券额度近6亿元的“千企惠民促消费”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漯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过持续连线、耐心劝解、合成研判、精准指挥,快速找到了躺在车边、奄奄一息的张某,并通知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抢救及时,张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6月3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一行8人来到舞阳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万相林陪同调研。
自夏收以来,针对“三夏”期间许多家庭缺少人手的实际情况,漯河市临颍县王孟镇党委书记龚东奎、镇长张海宽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在搞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村村都成立了以党员、村干部、退伍军人、青年民兵为主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义务帮工队。
自漯河市临颍县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顿会议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在本系统及时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顿工作。
骄阳似火、热浪奔袭,当下正是“三夏”收获时节,漯河市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为困难户送去“三夏”农忙的凉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近日,漯河市正式开通了不动产电子证明、证书。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进入“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线上一键缴纳不动产登记所需费用后,可自行下载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