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一些驾驶员饮酒后却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近日,四名男子以身试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漯河交警查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司机酒驾被查获 侥幸逃脱终被拘
晚上醉酒驾驶被查获,男子竟然在医院趁民警不备逃走。没想到民警在第二天还是联系到了他,男子迫于压力只得投案自首。虽然没有接受抽血化验,男子依然受到法律的惩罚。
8月23日晚上,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张新勇带领刘红恩、赵洪涛等人在黄河西路与陵园路交叉口设卡查处酒驾。23时30分左右,在对一辆车牌为豫LL8**5的轿车驾驶员宛某检查时,宛某承认当天晚上和朋友们一起吃饭喝了几杯白酒。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宛某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宛某到郾城区某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宛某当时积极配合。医院的护士准备对其抽血时,宛某称当晚酒水喝得有点多,需要去卫生间小便。民警带其去洗手间时,宛某却突然推开民警利用医院的复杂地形逃脱了。当天晚上,民警给宛某打电话联系,他却一直不接电话。
第二天,民警通过宛某留在现场的驾驶证和车辆,查询到了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并联系到了宛某。民警告知宛某:“即便没有抽血检验,大队依然可以通过现场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资料,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随后,民警通过宛某的家人对其做思想工作,宛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8月25日上午,宛某到城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投案自首,对其在8月23日晚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逃跑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城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依法将宛某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司机酒后开车肇事逃逸 交警寻迹追踪快速查获
8月19日5时30分许,漯河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漯河市源汇区S241省道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200处,一辆黄色面包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面包车司机驾车逃逸。
值班民警尚志亮、闫冠军驾驶警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坐在地上,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附近地上散落有一汽车前保险杠,保险杠上的车牌号码为豫LS8***。交警立即上前查看男子伤情,展开事故调查。该男子向民警表示,他的身体擦伤但不严重。经询问男子和现场调查后,尚志亮、闫冠军分析认为,面包车驾驶员疑似为酒后开车发生事故逃逸。
依据现场遗留的车牌信息,民警迅速查询到面包车的车主信息,立即对面包车展开寻迹追踪,确定面包车的停放位置为源汇区问十向某村。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调查,发现肇事面包车停放在黄某家的门口。交警到黄某家中找到黄某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精气味,经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68.1mg/100ml。民警立即依法对黄某进行调查。
据黄某供述,8月18日晚上23时许,他在漯河市郾城区某美食城喝酒后,回到附近的公司休息。19日凌晨5时30分许,黄某想起来他已两天没换衣服了,就开车回家洗澡、换衣服。当黄某驾驶着自己的面包车行驶至S241省道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200米处时,与一辆由南向北通过路口的摩托车发生刮蹭,造成双方车辆均不同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看了看摔倒在地的摩托车驾驶员,认为其受伤并不严重,便驾车迅速逃走了。没想到,民警不到20分钟便来到了其家中。
8月19日下午,民警拿到了黄某的血样检测结果,结果显示黄某当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2ml/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照刚到手15天 酒后驾驶被注销
8月17日7时30分左右,漯河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执勤时,一辆牌照为豫L1Z9**的白色小型轿车缓缓驶入民警的视线。民警见其形迹可疑,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朱某才拿到驾驶证15天,处于实习期,开车技术不娴熟。然而,当民警与其沟通时,朱某总是不断地向后退。尽管朱某极力伪装,细心的民警还是闻到了一股酒精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朱某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朱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喝了点酒,第二天早上想着已经没事了,就开车去上班。没想到在五台山路口遇到交警检查,心虚的他正琢磨如何逃避检查时就被民警拦了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注销了朱某的驾驶证,并对其罚款2000元。
四年内两次酒驾 胆大司机被查获
四年前曾因酒后驾驶被查处,男子仍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日前,该男子因再次酒后驾驶被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警查获。
8月16日晚,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汽车行驶到执勤点时被民警拦下,民警对该车驾驶员于某进行呼吸酒精测试检验,检测结果为62.6mg/100ml,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于某在2015年7月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查处。时隔4年,于某仍不吸取教训,再次以身试法,当晚饮酒后继续驾驶机动车。
四年内两次酒后驾驶被查处,而于某考取驾驶证也不过只有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顺河分局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的于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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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晚,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在颍川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0时许,远处驶来一辆白色小型SUV,民警立即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本是一起两车相撞的小事故,并且其中一名司机还喝了酒,应该是“证据确凿”,万万没想到,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事情却有了大反转,交通事故更是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12月3日下午3时50分,漯河市临颍县的何某固驾车带着何某飞来到大郭派出所办公室门口对值班民警不断纠缠,不仅打砸损坏公物,还手打、脚踢值班民警。
护送女生安全回家本是一次贴心的举措,是彰显男生绅士的一种体现,但刚满18岁的00后男生却因为这次贴心的举动受到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
7月8日凌晨1时许,漯河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进行巡逻管控,在滨河路与五一路附近,民警发现一辆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黄色大众牌小型汽车形迹可疑,在行驶途中,突然向路边小胡同里拐去。
6月19日,漯河市交警支队、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团体共同举办了“文明出行 拒绝酒驾”活动,助力安全出行。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将会终生记录在案,二次酒驾会加重处罚,失去驾驶资格。因此,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男子王某因酒驾被民警查获,其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谁知,王某竟然耍起了小聪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偷偷驾驶车辆上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漯河男子刘某凌晨和朋友聚会喝了半斤白酒,早上却驾驶出租车继续上路行驶,没想到等红绿灯时困意袭来,竟然躺在车内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