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6月12日下午,在漯河市区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闯红灯,与一辆轿车撞在了一起,轿车司机最终要求老人赔偿1元钱,路边的群众纷纷为轿车司机点赞。
据了解,当天下午1点半30分许,在漯河市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处,一位老人骑摩托三轮车时因为闯红灯,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老人摔倒在地,骑的三轮车侧翻。汽车右前侧的翼子板受损。
汽车司机郑先生也从车上下来,查看了一下自己汽车的受损情况。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判断为老人骑车通过路口时闯了红灯。
“我看见前面有个绿灯呀!”老人委屈地说。经过询问,原来老人是把右转绿灯看成了直行绿灯。“大爷,下次经过路口时一定要看仔细,直行的话应该看正前方的直行红绿灯。”交警给老人讲了如何看红绿灯。然后,交警说,根据交通法规,老人闯了红灯,对此次交通事故应该负全责。
“刚才问了一下修车店,受损的翼子板需要钣金和喷漆,大概得300块钱左右。”郑先生说。在了解到老人平时收废品,挣钱不容易,生活比较困难。当即,他决定让老人赔偿一元钱,并叮嘱老人以后千万不要闯红灯。
“让他赔钱是让他知道闯红灯违反了交通法规,给我带来了损失。之所以是一元钱,是因为他年纪大了,生活不容易。”郑先生说,开车骑车都要文明礼让,安全从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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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18时35分,漯河市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人民路中队汽车站岗辅警戴晨执勤结束,在警亭换衣服时看见一白发老奶奶站在警亭门前,便将刚刚脱下的警服重新穿上,推开门上前询问。
3月5日晚6点35分,在人民路中队汽车站岗执勤人员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警亭换衣服的戴晨注意到有一白发老人在警亭门前踌躇,便将刚刚脱下的警服重新穿上,推开门上前询问。
2月18日,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太尉派出所所长郑创业在微信朋友圈里分享了几页抗“疫”日记,让人读后忍不住泪目。日记的作者是太尉派出所驻幸福刘村辅警刘丽云。
2月16日12时,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大郭派出所所长胡卫冰发布的一条帮老人找家人的信息,被该县内各微信群转发扩散,宅在家里防范疫情的群众,无一不关注着老人的情况。
"务必要做好老人的保暖防护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话!"2月12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党委书记李震再次来到到该镇敬老院,慰问五保老人,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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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下午,漯河市辽河路505号居住的受降路小学教师王晓延调休在家,16时许她下楼寄快递。刚出楼道口就看到一位80多岁老人,忽然晃晃悠悠、颤颤巍巍即将跌倒的那一刹那,刚好经过的她急速上前一把拉住老人,紧紧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