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12月27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获悉,根据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形势,该市决定自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限号通行措施,恢复正常通行。
该市强调,为巩固前期取得的效果,解除限行后,各类货车还应遵守漯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同时,倡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绿色出行,为漯河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贡献力量。
据了解,自11月21日起,漯河市对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道路实行了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每周工作日7时至2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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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获悉,根据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形势,该市决定自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限号通行措施。
漯河市于12月22日发布的《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自2018年12月24日24时起将暂停施行。
自2018年12月6日16时解除漯河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自2018年12月6日16时起在市区建成区(市区南洛高速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龙江路以南、石武高铁以东区域)内实行轻中度污染天气二级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