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秀根)7月10日,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对一无牌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将正式车牌藏于车内,心存侥幸使用无效临时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根据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对相关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08时50分,大队民警在对一无牌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出示了一张仍在期限内的临时牌照,经验丰富的执勤交警检查相关手续信息后,看到前车玻璃上粘贴有保险标志和车辆检验标志,判断该车应该已经发放正式号牌,遂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已办理正式号牌豫P牌照。驾驶人解释说临牌还没有到期,上高速行驶怕电子警察抓拍,所以就故意“有牌不挂”。
民警责令其立即将车牌安装在车上,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为其驾驶证被记满12分,驾驶员须通过理论考试合格后予以返还其驾驶证。
民警提醒广大新车车主:每辆车的车牌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领取正式牌照后,无论车辆的临时牌照是否过期,都已失效。因此在车管所领完新牌照后,应把牌照正确悬挂到车辆上,如果有牌照不悬挂,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这类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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