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 辛思雯)幼儿园的校车未取得许可证,不悬挂车牌就载着幼儿园的师生上路行驶,正好被交警查个正着。近日,该幼儿园被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交管巡防大队罚款1万元。
6月14日下午,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前往辖区空冢郭镇办案途中,发现乡村道路上行驶的一辆黄色校车没有悬挂车牌。校车安全责任重大,民警便将该校车拦下进行调查。
民警上车检查时,发现车上乘坐了10余名幼儿园的孩子和1名老师,他们都没有系安全带。经查验,该校车不仅没有牌照,而且也没有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证,驾驶员也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在对驾驶员进行调查时,民警了解到,该校车为某幼儿园接送附近村庄孩子的车辆。尽管该校车不符合有关规定、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但是他们认为在乡间行驶被查的可能性很小,已经抱着侥幸心理运营了两三个月。
6月21日,按照有关规定,干河陈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依法对该幼儿园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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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临近,漯河市召陵区警方加大对辖区内道路巡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接到热心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后,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对该“黑校车”进行布控查处。
11月28至30日,漯河市郾城区教体局派出检查组深入辖区各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为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漯河市郾城区教体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四举措”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