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映象网记者3月1日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2月27日发布关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16号〕,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项记烩面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被检不合格。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9大类食品8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6批次,不合格样品40批次。
其中,郾城区城关镇项记烩面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漯河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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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记者2月25日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2月20日发布关于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14号〕,漯河市郾城区逍遥佟老八胡辣汤店及1批次油馍头被检不合格。
映象网记者2月25日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2月12日发布关于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19年 第11号〕,漯河市源汇区艺坤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及1批次油馍头被检不合格。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月20日,漯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织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召开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推进会”。
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日前,漯河市教育局发布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并公布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市区有信号灯的全部路口和没有信号灯的27个路口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
6月20日-21日,开封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河务局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到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