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通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办理业务
映象网
2021-09-03 13:48:45 

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鸿雁)9月3日,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启用货车(黄牌)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据了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企业、驾驶人办理货车(黄牌)通行证,自2021年9月6日起,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原来只有线下办理货车(黄牌)通行证的模式基础上,同时启用线上办理货车(黄牌)电子通行证。

据悉,107国道(白云山路)以东、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南环路(樟江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为货车禁限行管控区域。每天6:00-22:00禁止货车进入上述区域道路。其余时段普通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无需办理通行证即可通行。

确需在禁行时段进入上述区域的,需要办理货车入市通行证,方可通行;已办理入市通行证的车辆应避开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货车入市通行证办理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线上办理:驾驶人通过【微信】搜索【河南交警】并关注-选取【通行证】选项-选取【漯河市】-选取【个人通行证】按照要求填报个人申请信息并上传照片。线下办理:因网络不畅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资料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大队办理。首次申领时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换发时只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漯河市城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并携带旧证。线下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办理地点:黄河路邙山路口向东100米路南金龙巷内;值班电话:13653956002。

申领电子通行证可当天申请,也可提前1-3天申请;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应与实际运输的货物一致;不相符的,该通行证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请合理规划通行路线,起始点和目的地须明确具体点位,途经道路具有连贯性,严禁恶意频繁申请多条没有途经点的道路。对于未办理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的车辆,违反漯河市区货车禁行规定的,或已办理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通行时段、路线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漯河市政府统一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受管控的货运车辆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内行驶。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行证将被临时冻结,冻结期间通行证失效。管控结束后,临时冻结措施结束,电子通行证如未到期,可继续使用;如已到期,可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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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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