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利生 曹娟)临颍一男子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方式预祝生意兴隆,并在抖音发布视频被网友举报,财运未到临颍警方的处罚却送上了门。
2月12日是大年初一,当天上午8时许,临颍县繁城镇某村村民王某拿出两年前存放的一挂万响的鞭炮,在自家店铺门前进行燃放,并拍发抖音。
2月14日下午17时许,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行动,20分钟锁定违法嫌疑人,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王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2月14日当晚,王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之规定,被临颍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依法做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临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县全域全年(含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临近元宵 节,临颍警方将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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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今年,安阳市继续实施全域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安全绿色过节。
2月4日下午,汝南县常兴镇召开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工作推进会议,全镇驻村干部和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近日,汝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记者4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为营造欢乐喜庆、健康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国家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近日,为有效缓解辖区大气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郑州市北林路恒升社区开展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2月8日,荥阳市崔庙镇政府联合镇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大排查行动。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火灾事故、噪声污染,荥阳市广武镇积极动员各职能部门早宣传、早组织、早发动,扎实推进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为全面深入推进荥阳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日,荥阳市高村乡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郑州融亮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亮春地产”)罚款20万元。
2月8日,记者从驻马店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四个区(驿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严禁在禁放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