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魏亮)近日,舞阳县公安局精神文明建设再结硕果,民警肖向前被漯河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等七部门联合授予“漯河市十佳市民”荣誉称号。
肖向前,男,汉族,生于1973年11月06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为舞阳县公安局太尉派出所负责人。2012年被舞阳县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他冲进火海,不顾个人安危扛出煤气罐
2020年11月25日16时32分,太尉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电话:太尉镇幸福刘村村民刘某家中厨房失火,发现火情时厨房的煤气罐已被大火包围。火势蔓延较快,群众不敢靠近,向民警求助。
接警后,肖向前立即带领民警张杰、辅警王亮、徐阳涛携带灭火器材火速赶到现场。现场火势猛烈,浓烟滚滚,因附近居民住户密集,一旦煤气罐发生爆炸,将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情况危急,肖向前立即下达处置指令,安排张杰、王亮疏散群众,自己带领徐阳涛进入火场灭火。
火越来越大,单凭民警携带的简易灭火设备无法靠近起火点,肖向前指挥民警在刘某家找来水管,配合用水把煤气罐周围的大火扑灭。火势虽然暂时被遏制,但仍有火苗从墙角不断冒出,浓烟滚滚。此时可以看到煤气罐底部已经变形,随时有爆炸的危险。
必须先“拆掉”这颗“炸弹”。简单采取保护措施后,在徐阳涛的配合下,肖向前冲进火场抓起烧得滚烫的煤气罐快速抬起转移到了远离火场的开阔院子里,解除了爆炸险情。负责疏散群众的张杰、王亮也加入灭火队伍,冒着火场高温把余火全部扑灭。
经过两个多小时紧张的救援,民警冒着生命危险排除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造成火势继续蔓延。刘某拉着肖向前的手连连感谢,群众也纷纷对民警竖起了大拇指。
从细微之处着手,争做群众贴心人
肖向前扎根基层,坚守一线,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他积极为民排忧解难,把辖区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努力解开矛盾纠纷的死结,尽力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扩大。
边庄村的王某玉与邻居王某杰两家为相邻一小路问题发生纠纷,眼看一场流血事件就要发生。接警后肖向前及时把双方召集起来和镇司法干部、村干部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白天一直到深夜,苦口婆心一连做了三天的劝解工作,终于将这历时十年之久的纠纷平息了。
围绕中心工作大局,用实际行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肖向前始终认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是做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根本职责和职业道德规范。他不定时的组织民警深入排查辖区各类社会矛盾,密切掌握妨害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事件和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分析研判。
正是由于肖向前同志对工作积极负责,带领民警主动出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辖区的治安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辖区案件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映象网漯河新闻热线:180 0371 1850,投稿邮箱:luohe@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1月29日上午,南阳市召开解读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
为消除城市“蜘蛛网”,改善城市形象,1月29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在清平办事处举行第五期“市民论坛”,该区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三大通信运营商等部门有关人员,社区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等共同讨论“蜘蛛网”解决方案。
据张先生介绍:他之前去4S店时就看上了这款车。到11月15号,4S店的销售人员联系他说现在他们在做活动,这款车价格有优惠,本来就有购车意愿的张先生没有犹豫就给销售人员转了定金。
2月1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雷生云一行5人走进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镇平县玉都街道办肖营村调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老党员、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看望驻村工作队员,并代表省药监局向两个村各捐赠5万元春节慰问帮扶金。
2月1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政府办公楼前格外热闹,从填表、体检到献血、发证,全乡干群在医务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一条龙服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1月30日上午11时,热心市民马先生在漯河市五一路与柳江路交叉口中捡到一个黑色钱包,一时找不到失主,无奈马先生来到源汇公安分局干河陈派出所找民警帮忙寻找钱包主人。
2月2日,管城区十八里河中心小学工会开展了“迎新春”教职工体育活动,增加节日气氛,丰富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各位老师能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2021年各项教学工作中。
1月29日,管城区十八里河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寒假家访活动,进一步构建良好的育人氛围,形成和谐、高效的家校育人环境。
临近新年,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成为市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市开展“百日攻坚”行动。1月28日,郑州市交警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对高新技术开发区主要街道上的违法广告进行拆除,还市民一个平安出行街道。
春节将至,为让留在郑州过年的群众舒心暖心,郑州市在保障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今日下午,郑州市发布《关于做好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