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梁煜)疫情当前,在公众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对执法人员实施抗拒的,可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公共区域戴上口罩,是疫情特殊时期的重要举措,这不仅尊重他人同时也保护自己。
2月26日20时,在漯河市三院门诊楼,一名男子酒后不佩戴口罩,并拒绝接受体温检查,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该院保卫科科长牛国栋带领保安人员上前劝阻,醉酒男子拒不配合。随后男子家属到达现场,牛国栋耐心对家属进行劝说,疫情当前应该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如果不佩戴口罩并不接受体温检查,属于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可以寻求警察帮助,醉酒男子才随家人离开。
漯河市三院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自己,为了您的家人,外出时要佩戴口罩,不聚会、聚餐,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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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中牟爱心企业在县教体局开展“庆六一 献爱心”助力疫情最后胜利的口罩捐献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口罩已成为日常生活标配。不过,也产生了相应的“口罩之问”,比如口罩何时摘何时戴,口罩如何存储,尤其是一次性口罩能否被可重复使用口罩替代等。
6月7日上午,卫材行业龙头企业飘安、游戏社交电商开创者水多多,在新乡刘庄联合成立世界口罩储备基地,
这几天是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的时候,您老可要注意身体,科学防护。您戴的这种棉线口罩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护作用不大,这是医用外科口罩,外出的时候一定要戴上……”2月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人员张浩将5个口罩交给丁二欣老先生,并贴心地叮嘱他一定要注意科学防范新型冠状病毒。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供不应求。有些不法之徒,打起了口罩的主意,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牟取不义之财。3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张某涉嫌诈骗罪被该检察院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月12日,映象网记者从许昌市东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了解到,2020年2月11日,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3月14日上午,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市民之家开展文明服务活动。
3月18日,河南天和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郑州慈善总会向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分别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0只、10000只,共价值39000元。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平稳,各行各业复工复产需求增加,为助力各单位及企业复工复产,及时解决急需的防疫防控物资口罩,保护好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在疫情期间,环卫工人冒着风险仍然坚持在工作一线,消毒杀菌阻断病源传播,切实做好防疫工作,用辛勤的劳动维护着我们美丽清洁的家园,为抗疫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