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曹全岭 陈朝辉)7月12日中午,漯河市孟庙镇居民带着一直猫头鹰幼崽来到该市森林公安局,“这只鸟落到我家院里了,我在网上查了,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我害怕别人伤害它,就送到你们这来了。”值班民警接过猫头鹰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受伤后,就送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观察。
7月13日,值班民警接到新店镇尧河庙村张先生报警称,他在公路边给树浇水时,捡到了一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鸟,腿部受伤了,飞不起来。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对鸟进行了初步检查,发现右腿部受伤,不能站立。为了及时救助小鸟,民警立即将其送至该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助,经检查,此鸟为池鹭,为国家“三有”动物。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等被救助的鸟类伤好了,恢复健康后,适时适地进行放归大自然。近期,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期间,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市民对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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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整个城市仿佛进入一天中最清闲的时刻,而此时的漯河市河上街景区,热闹的夜晚才刚刚开始。
为避免雨天辖区出现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安全,按照上级指示,许昌市第五交通执勤大队在4月9日早上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本以为我的执行款再没着落了,没想到拿到了司法救助款,感谢法院积极帮我申请司法救助!太谢谢了。”近日,申请人张某手拿5万元司法救助款激动地说。
6月20日,漯河市召陵区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一行11人组团到许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进行调研学习,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专职审委会委员田四舫陪同调研,该中心主任李艳喜进行现场讲解。
为加强法院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文书送达率,3月13日上午,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文芳等一行3人,与中国邮政漯河分公司副经理袁文改一同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交流集中送达保全工作经验,魏都区人民法院送达保全中心主任王旭、许昌市邮政公司负责人陪同交流。
近日,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长蔡祥政带队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
“谢谢大家,更谢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及同志们对俺全家人的关心!”12月27日,当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会负责人把凝聚着干部职工盈盈爱心的22610元捐款送到单位原职工王军锋的母亲手里时,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表示感谢。
9月3日上午,禹州市无梁镇井王村一组司长伟夫妇为无梁派出所和月湾村村民贺文卓分别送来一面锦旗,再次对警民联手热心救助他们走失的孩子表示感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郑州慈善总会没有忘记血液病患儿,在疫情期间,持续对血液病患儿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