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7月11日,映象网记者从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市生态环境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已于日前发布。
据了解,1月1日至6月30日,漯河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86起;共下达处罚决定99起,罚款金额286.1144万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办63起,分别为行政拘留3起、刑事拘留1起、查封扣押2起、建设项目违法31起、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查处26起。
今年上半年,该市各县区分局立案数由多到少依次为:舞阳县39起、郾城区11起、源汇区9起、召陵区9起、临颍县7起、经济技术开发区5起。下达处罚决定数由多到少依次为:舞阳县37起、召陵区19起、临颍县12起、郾城区11起、源汇区9起、经济技术开发区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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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在许都广场、北海公园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为主题,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6月5日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魏都区法院、建安区法院在许都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5月21日,禹州市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5月2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研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法定环境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关爱自然,刻不容缓”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月28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某当场履行全部涉案款18余万元,双方当事人签写案件结案申请书。
5月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远程送达系统正式上线并测试成功,从此以后与检察院的文书送达实现“隔空喊话”,在襄城县法院信息化建设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及涉民营企业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统一部署,现敦促全市法院在执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专项活动期间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月5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多名法官走上街头,摆放法律咨询台,拉起宣传条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主题为“关爱自然,刻不容缓”的宣传活动。
随着(2020)豫1003民初2307号卷宗在法院干警的操作下顺利入柜,标志着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智能卷宗管理系统正式启用,该院成为许昌法院系统首家无纸化办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