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蒙乐)4月10日,漯河交警发布悬赏通告,寻找骑电动车撞人后逃逸的一名男子,希望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并将给予奖励。
4月6日19点58分,在漯河市衡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有一个行人横过道路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森地牌电动两轮车撞倒在地。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两人一同乘车去中心医院接受治疗,但在急救中心门口处下车后,电动车驾驶人逃逸。
警方通过走访群众,询问受害人及其家属,调取附近周边监控等信息,确定肇事者是一名四十多岁左右的男子,中等个子、体格健壮,事故发生时身穿CK牌深色长袖T恤,黑色运动裤,配黄底灰色鞋面运动鞋。
漯河交警表示,希望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线索协助破案者,公安机关将给予500元奖励,并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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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害死猫!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了这句话蕴含的道理。
数九寒天,冷在三九,时值隆冬天气严寒,1月12日,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牺牲星期天休息时间,不畏严寒继续在清潩河沿线开展宣传、巡查、管控工作。
10月2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法官您好,我现在马上还钱,你们可不可以把悬赏公告撤了?这种事太丢人了”。
12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百日提质增效”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许昌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许昌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岳利花主持。
因停车费用问题与保安发生冲突,刘某竟驾车冲撞停车场出口道闸导致栅栏杆毁损、道闸主机无法正常工作。2019年8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修复撞坏的道闸,直至能够正常使用。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7月9日,家住河南省许昌市的男子周伟(化名)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子入读名校,主动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替父母还债,请求法院解封父母的房产,以使儿子能有就近入学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经许昌市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恢复餐饮堂食通告如下:
11月11日一大早,被执行人胡某焦急地赶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请求撤回该院在两天前对其发出的悬赏公告,并将15000余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近日,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依法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曝光了一批被执行人信息,并面向社会有奖征集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11月4日上午,长葛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长葛”发布警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