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魏亮)2月26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森林公安局执行“2019春季护林行动”巡逻任务的民警在行至240国道舞阳马村镇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一名妇女坐在行车道上,身边有散落的车辆碎片和蓄电池,一片狼藉,身边各种大型车辆穿梭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停车,估计是发生交通事故了。这里是国道,车流量大,大型车辆多,如果大车视野不好,驾驶员看不到伤者,这名群众的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带队巡逻的任雁鹏说道。
民警迅速下车警戒,疏导往来的车辆,提醒司机注意避让,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同时防止现场被破坏。该妇女神志清醒,经询问得知,其和爱人骑摩托车去县城,行至该处,和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她的爱人去追肇事三轮车,留下她一个人坐在原地。
了解情况后,两名民警迅速将受害群众转移到行车道外,确保其人身安全,一组民警去协助受害人家属追回肇事者,同时联系交警前来处理。
看到交警到来,进行简单交接后,森林公安民警悄然离去,继续开展巡逻。后经了解,该起交通事故当日已经舞阳县交警大队调解处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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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襄城县检察院加大"不起诉"适用力度的进程中,襄城县法院主动对接,并联合交警大队,形成以"不起诉"为导向、以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为平台、以全程调解为主线,最大限度地形成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纠纷的"合力"。
在夜间行车一定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保持安全车距,而驾驶员孙某却因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酿成大祸,一名路人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了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让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精心部署,于4月28日下午,组织干警开展“珍惜生命,安全出行”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转发总队下发的未报废但有上路行驶轨迹车辆明细,要求各大队迅速查处。接通报后,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大队长胡彬、分管副大队长吕会庭高度重视,安排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行动进行核查,坚决杜绝交通隐患。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本想着祛痣变美,拥有洁白无瑕的皮肤,但是让阿洁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美容不成反遭“毁容”,还成了十级伤残。
襄城县法院积极开展“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活动,服务文明创建。7月26日早上7:30,志愿服务者通过手势、言语劝导等方式,对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
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强化四项措施,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宣传,全面织牢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网”。
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次以“充装过程中瓶阀保险片爆破,造成氧气泄漏”为主题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月22日,许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这一民生实事开展情况。
山城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按下“加速键”,助力运输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