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蒙乐)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彰显公安机关全面肃清社会毒瘤的坚强决心,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5月14日,漯河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布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通告强调,在逃和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主动向漯河市各级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投案自首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成功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凡知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最高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检举揭发和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在逃人员,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对窝藏、包庇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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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一盔一带”使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5月18日上午,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联合召陵区消防大队、召陵区中医院、保险、应急等多部门在辖区走马塘路与依兰北路交叉口开展了“四位一体”联动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漯河市公安局启动“护学模式”,优化警力配置,多警联动撑起“平安伞”,全力护航高三师生返校复课。
近日,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大力开展春季禁种铲毒行动,安排警力走村入户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进行地毯式踏查行动,确保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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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抓获违法嫌疑人刘某,维护了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贾某购买多套服装道具、身份证、伪造专用合同章,虚构中铁五局后勤处处长的身份,多次实施诈骗骗取钱财用来吸食毒品。”3月23日晚上,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杜曲派出所与刑侦大队民警联合行动,如神兵天降,趁嫌疑人熟睡之际,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侦破系列诈骗案件多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
映象网记者刚刚从漯河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群众在窗口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业务过程中聚集导致传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指示精神,结合该市户政部门工作实际,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办理户籍相关业务。
1月31日,漯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公安厅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漯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信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分局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森林公安局、火车站和高铁站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凝神聚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漯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漯河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