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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喝酒晚上被查 漯河这位的哥悔大了

2019-02-2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赵予晓明知道中午喝了酒,当晚仍心存侥幸驾驶出租车营运并发生交通事故,漯河一位的哥醉驾不仅要负事故全责,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和刑事处罚,事后后悔不已。

2月17日21时许,在漯河市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一辆出租车在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刮蹭。该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在检查了出租车驾驶人杨某的驾驶证、行车证后,民警闻到杨某身上有酒味,就问其有没有饮酒,杨某满不在乎地对民警说道:“我晚上真没有喝酒!我就中午喝了一点,中午我又没开车,在家休息了一个下午,应该不算酒驾吧?” 民警现场用酒精测试仪对杨某进行呼气测试,显示酒精含量大于100mg/ML,已超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杨某带回大队进行了抽血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得知自己已构成醉驾,杨某后悔不已,以吊销驾驶证以后就开不了车为由,不停地向民警求情,磨磨蹭蹭不肯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自知逃不过处罚,最终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在处罚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2月18日,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司机醉酒驾驶出租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也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漯河新闻热线:17746442522  投稿邮箱:luohe@hnr.cn)

文章关键词:喝酒 出租车 司机 事故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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