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我钱包里的1000多块钱不见了,你们能不能帮我找找……”1月9日上午8点多,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召陵警务队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报警人称在某宾馆丢了现金1000余元。接到报警后,召陵警务队指导员赵小阳带领民警段鹏飞迅速赶往现场。
经调查得知,报警人陈先生为江西赣州人。1月8日晚8时许,陈先生入住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的某宾馆203房间。半小时后,因房间设备有故障陈先生被换到隔壁的204房间。1月9日早上洗漱完毕准备外出时,陈先生惊觉随身携带的钱包不见了!这时,他才回忆起入住203房间后,习惯性地把钱包放在了枕头底下,换房间的时候忘了拿走。陈先生赶忙联系宾馆前台去203房间查找,果然在枕头下找到了自己的钱包。可是,钱包里的银行卡和证件都在,里面放的1070元现金却不翼而飞。无奈之下,陈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劝导陈先生不要着急,一边查找在陈先生之后住进203房间的客人,发现这名客人当天一大早就退房走了。民警立即对其追踪调查,通过查看入住信息得知此人姓康,河南驻马店人,但其未留联系电话。为了帮陈先生追回遗失的现金,民警千方百计通过多种渠道查找康某。
当日9点10分左右,民警终于辗转联系到了康某。康某承认拿走了放在枕头下面钱包里的现金,辩称是暂时保管。民警耐心地对其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康某答应马上把现金还回来。
上午10点30左右,康某把1000余元现金送还宾馆后迅速离开。“漯河警察真厉害,两个小时不到就把钱找回来了!”拿到失而复得的现金,陈先生向民警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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